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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天狗,传说可吞日月!


  三试之后,人尽散去,莫上桑却留下来。

  他对她的狗颇感兴趣,眼下不见了狗,四处找寻,又去想翻她的筐,来回踱步。

  “你藏哪了,那家伙给我瞧瞧啊,毕竟是我历经千辛万苦才从法器库里头偷出来的。不过也不能算作偷。原本我已经打算,如果法器库例行检查的时候被我师父查出了丢失,大不了师父用戒尺打我一顿,再罚背几遍书院教条。反正我能闯入的只是法器库的第一层,拿的也不过是低阶之物,丢的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。不过没想到你挑的甚好,这法器名录里并无将此狗登记在册,既是如此,老子的屁股也不用开花啦。”

  那是自然。这世上从无绝对,名录未记载的高手,在三大仙土亦屡见不鲜,凡事也要有人知道,才能记录,谁能知这坟头狗还能有这本事。

  任何无生机之物,引灵之后都可用为法器,乃是常识,但烧狗……这也太考验人的想象力。若不是在书院看到这些乱七八糟的法器,她也想不出用这条狗。

  殷情上一世在慕天玄境,只有比斗大会,才能见到有来自其他仙土的修者使用除了剑以外的别的法器,初时也颇为稀奇,因慕天玄境的门阁皆为剑修,以大罗金仙马首是瞻,他只容许剑修存在,且好似也并无人有异议。

  剑修为这世上最古老的修法,万千剑法从久远传下,时至今日,无人能掌握全部,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修习剑之功法,亦是最快升阶突破之办法。但在风波不行,“快”好似不是其准则,“随心所欲”才是。

  若为求速,当仍然修剑。但既然已经轮回重生,殷情也想任性一回。

  莫上桑将袜子提起倒过来抖了半晌,将死狗抖了出来。

  还未得主人号令,死狗如一滩烂泥,唯有红色的一身绒毛极为顺滑上手。这长毛狗摸着挺舒服,又暖和,莫上桑将他环在脖子上当围脖,舒舒服服坐在驴身旁讲今日的轶事。

  “这师兄师妹,日久生情,原是常事,刚才你跌下去时,江馆主便向李馆主求了道侣,但李馆主却没看上他。其实说来,双/修滋阴润阳,自生灵力,畅通天地,尤其在极乐之时,窍穴大开,两人都可达登峰境。”

  殷情听来,倒颇为新鲜。

  以她的常识,豁然境,是五感遁入虚空的一种境界,常用于修炼中途。

  至于登峰境,是瞬间达到极致的境界,常用于突破关键时期。

  这两境都是与天赋无关的开窍境界。

  殷情只能进入豁然,还没进入过登峰,因为在慕天玄境,只有男修者采补女子的时候,才会进入如此境界。

  这又不得不说起慕天玄境的女子。她们在修炼上唯一的用途,就是被男修者选中为采补。

  被选中为采补的女人,自己并不修炼,也无天赋,采补够一定次数后,便如鸡肋,食之无味弃之可惜,男修们若已经将其娶了为妻妾就另说,如果不娶为妻妾,便是如破衣烂衫任意丢弃之。

  殷情以为,自己为那破天荒第一女修便与采补无关,与段长生的情不过是凡世男女欢爱,何曾想到到头来在那畜生眼里,也不过是一具采阴补阳的女人皮囊!

  殷情不禁问:“这双/修‘道侣’,与‘采补’有何不同?”

  莫上桑奇道:“这你都不知道?你所说的采补,是有修为的修者,与没修为的凡人羞羞,然后采阴补阳,或者采阳补阴;那道侣自然就是两个有修为的修者互为滋补。前者只利一方,被采的那一方则会因自身无灵而被掏空,但后者因为阴阳之灵交汇互搏,反而会互相增益,这道理都不懂?”

  殷情终于懂了。

  从对女人与法器的态度,这风波不行倒像是个世外桃源、人间乐土。女子不仅能修炼,还能逛窑子,更能采补男人……

  咦,重点难道不是道侣双修吗,为什么是采补男人……

  殷情内心升上一种莫名的邪恶。

  在慕天玄境被压抑太久的女人,竟然忽然有种想要欺压男人的冲动……

  若是当初那小段长生没被老慕的大招劈死,她就将他捡在身边,养大了天天采补他,然后再弃之如敝履!

  她浑身一颤,回过头来。

  莫上桑正脸红地盯着驴的一双眼睛,瞧得神色浮动。

  不知道他的脸是不是被红毛围脖给憋红的,他支支吾吾地说,“长生啊……以你的天赋,修至元婴也不会出于十年罢?”

  殷情果决道:“断然不会。五年之内,必至元婴,修回人形。”

  莫上桑手指头互摸一阵,“那倒时若我没找着道侣,你也没找着道侣,咱们俩就……将就互补一下?”

  “你?”殷情上下打量了他一眼。

  莫上桑的红脸突然白下去,“你不会是……嫌弃我吧?”

  殷情道,“你方才听江馆主的琴曲时,满口喊的都是祝小瑶的名字,你应该找她结为道侣。”

  莫上桑低头娇羞:“我说的是万一……万一不成,而你又落单……正好咱两个便顺遂一□□炼。”

  言下之意,你是我的好朋友,好朋友要互相帮助嘛。

  哥俩好呀!一起走呀!

  殷情道:“依我所见,若要双/修,最好实力相差无几,否则一方太强另一方太弱,岂不成了采补?如果五年内你也能修至元婴,这也未尝不可。”

  “那你这是答应了?长生,你真好……”莫上桑一脸喜悦,真诚地望着她。

  好?殷情心道,这蠢货听不懂驴话,以他的天赋若能今生修至元婴,便是铁树开花。再说来,竟然想让她当备胎?活得不耐烦了!

  若是上一世,他此话一出,如此调戏看清,诚如登徒之子,立即便会殒命于她剑下!

  但现在嘛,她倒是心态平和得像个看破红尘、饱经风霜的老妪。

  元神一动,死狗立即从莫上桑的脖颈里睁开眼睛。

  认主之灵,永不背叛,哪像人心呢。

  不对,这不是狗,是好兄弟。

  好兄弟咧开嘴,无声的龇牙,如狼一般盯住眼前人肥嫩的脖间肉。

  莫上桑看殷情的脸色有些不大对,低头一瞧,那狗獠牙喷张,竟然果真一口咬下!

  莫上桑大叫一声,过了片刻,收回惊吓的表情,“咦,不疼耶。”

  殷情忽然愣住。

  今天这胜利纯属侥幸,若紫铢王不怕她的好兄弟,她的胜算就为零。

  莫上桑也道,“你这狗法器刚认了主,身上虽有灵而没锻造,光吓唬人有啥用啊,也就只能吓唬九岁小孩儿了。”

  说着爬起来,将围脖往外一甩,好兄弟立刻扑将在地上,浑身长毛抖擞圆张,向他示威。

  莫上桑看它张牙舞爪,道:“而且今天江楼主就给他扔了个腊肠便将他馋在一边儿去了。它又不是真的活狗,活够的习性也得给它改了,吃肉对它来说诚如浪费,因为好东西也从下巴漏出去了……漏财啊。”

  他说得对。殷情开始思考如何锻造好兄弟。前一世为剑修,人剑合一,人的修为攀升,剑也不能落后,否则所修功法就不能发挥出来。而因她用的是狗,与前世剑修有剑谱截然不同,功法恐怕也要从过去的记忆和藏书阁的书里融汇贯通了。

  灵石已经充足,眼下她得先去寻几本书,然后再找一个无人打扰的地方——

  那让她中招的白鹿洞,除了她无人能入,又有老祖残余灵气在内盘旋,还可用溪水涮肉来吃,似乎就是个绝佳的去处。

  哼,老祖够狠,给我身体里种下祸根,那就借你的卧榻睡一睡罢!

  山顶上又扔下个小瓷瓶子并一本书,书名为《纪子御论》,江楼的声音传来:“按理说既然你上了我的空山头,我应该教一教你,,但我亦知其实你并不需要我教……那就……给你这书全当做复习。另这瓶大补丹,看你与法器认主消耗过半,吃着补一补吧。”

  江楼话音刚落,方才消失与半山腰的诸弟子们也都回了来,手里提着从山上采来的山灵芝,人参之类,全数放进驴背筐里,道,“书院好歹还有至灵的山水,新鲜东西,你拿去炖几顿十全大补汤,喝下去保准生龙活虎!”

  说话的是江楼二弟子皓风,这人倒是没什么存在感,但心与辛麒寺一般,因为年长资历老,比较体贴年幼弟子。

  殷情谢过,弟子们都对她露出怜惜的目光,各个与她亲切话别:

  “好好补。”

  “瘦得不成样子,抓紧喝汤回血。”

  “想吃萝卜现给你挖。”

  “我这里有本《风波不行法器勘录》,上面有各种常用法器修炼攻略及入门法则,你拿着瞧瞧。”

  “你是怎么想到用狗的?这御狗之术,或与驯服灵兽类似?掌握后教教我,也去山里抓只灵兔御御?”

  都说完之后,大伙儿依依惜别,最后剩下莫上桑对她说,“这号召大家来慰问你,恐怕是江馆主的意思,若不然他们也不会一起跟过来了。不过辛师兄怎么没来?”

  待人都走后,辛麒寺才终于姗姗来迟。

  一看见殷情,立即道:“呀,怎么这么瘦了?”

  莫上桑倒是没看出来驴到底有什么变化,怎么高阶师兄们都觉得驴瘦了?

  其实是因高阶弟子目灵通透,如果特意用灵力观瞻,都可以观瞻出修者周身充盈的灵气气晕,莫上桑只能瞧见其他人在使用招式时散发出的明显气晕。

  刚才抬她出来的时候,还没人注意观瞻她,这会儿师父交代了来慰问伤者,仔细对着她用灵力一观瞻,可不是气晕瘦了一大圈。

  辛麒寺瞥一眼莫上桑,道:“这,莫师弟,我同段长生有几句悄悄话要说,若不然你先……撤一撤?”

  辛麒寺在书院说话还是极有分量的,此时莫上桑被这书院领头羊说了一声,立时也觉得自己缠着驴的时间过长了,顿时作揖道:“是我失礼了,我这就给辛师兄腾地方。”

  等莫上桑走后,辛麒寺神神秘秘在四下瞧一遍,将自己那颗大南瓜灵石拿出来,道:“这个你拿去,今你武试第二试,为大伙都谋了福利,我十分感动。虽你也得了不少甲等,但灵力损耗如此之大,这点儿灵石你便拿着罢。”

  殷情推拒,“该你的便是你的,我不过是钻了江馆主的空子。”

  辛麒寺严肃道:“你是老祖传人,当有为老祖传承书院之自觉,殊不知哪天又有人来抢你,若是敌人更强大,而你却不堪一击,如何能成?这一切都是为了书院,不是为了私心,我给你也不是出于同情,你也不能因为尊严过剩就拒绝!”

  仔细一想,他说得也对。书院会有人来攻击也是因为她,若不为书院贡献力量,便倒不值得这周围一遭人废力护持她。

  虽然如此想,殷情还是自嘲一声。这“老祖传人”的身份,恐怕书院众人都想错了。老祖不过是让她成了他体内蚌珠的传人罢了。

  她这灵气泄露如此明显,也不止有为那狗认主的原因,还有这蚌珠吸食自己作祟,她的确是应该比这书院中人多得点灵石补补,否则怎对得起她这莫大牺牲!

  这么一想,瞅了瞅筐中这些大补品,足够吃上好几个月的,于是便将好兄弟挂在脖子上,跟辛麒寺告辞后,去白鹿洞去了。

  到得门口,钻入袜子中。梨花味道隐隐入鼻,她抱紧围脖,滚了进去。

  入得洞,先翻开那《纪子御器论》、《风波不行法器勘录》看了一遍,这一看便知道,不论何器,修炼法则都是万变不离其宗。器本身无阶,都是跟着人走,人修到哪个期,就得把器锻到哪个期,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。倒是发觉有一点甚是有趣。

  这书院中人每人都至少有两器,打架用一器,飞行用一器,高兴用哪个就用哪个,似乎在多而不在精。慕天玄境虽然单调,却是将剑练至极致,一剑在手,天下我有。

  殷情已经铁了心,好兄弟既然已经跟她认主,那就是她前世的那把剑,她对它将不离不弃,永无二心。

  倒也不止是为了相互忠诚。若想将一器练至极致,上一世修剑,已耗二十年时光仍不能感到登顶的快意,更何况多器□□,要想都修至上一世的水平,以现在的天份,也至少要数年才能掌握。在灵根上,对她来说也是同理。若非必要,她绝不会再涉及那佛修灵根,这样会更加漫长而无效。

  道门的修炼,从经历炼气到大乘的修者阶段,登道为金仙,金仙往上是漫长的境界,谁也不知道有多少境界,才会到达大罗金仙。而佛门修炼同理,经历修者阶段后,登至佛门诸天,往上亦不知多少层天。

  段长生上一世,用二十余年分别登道金仙与佛门诸天,若他将所有时间花在道门灵根上,或有可能成为第二个大罗金仙呢?

  殷情决心以他为鉴试一试。她抬起头,望向洞顶,仿佛能从那一圈圈的钟乳石上看到轮回之顶飘飞的光子。

  那光子中所坐的人,遗世独立太久了,她早晚有一天,亦能与他同辉,成为第二个大罗金仙!

  “啪”地一声,殷情将那两本书合上,手握灵石吸收进去,盯住好兄弟。

  ……

  ……

  轮回之井。

  井上有盖。

  盖上站着一个人,右手持剑,狂风之中屹立不倒。

  段长生闭着眼睛,眉梢霜冷,如同冰冻。

  元神已经不在身体内,于轮回之中逡巡来去,此时正在一四岁小童脑中。

  他现在的名字叫“殷勤”。

  他正坐在桌前,面前十几名弟子排排坐下,大师兄谢枫柳正在为他们挨个放饭。

  “今天只有蛋炒饭啊蛋炒饭,未辟谷的师弟们凑合吃啊。各自端好自己的小盆盆,每人盆里都一样啊都一样,别抢!再抢扎针疼死你信不信!”

  忽然天空光子出现,转动的光耀中闪现那人的黑影,黑影唤他:“长生。”

  四岁的小童仰头望天,脸上未动,元神道一声:“来者何故?”

  “你守这轮回多久了?”

  “仅四年有余,于尊师不过一瞬。”

  “一瞬之内我去而又返,知道何故?”

  “异动。”

  “是有异动。十方天地有一畜名为天狗,传说可吞日月,我曾找到此狗想将其驯服,但这畜生极其难驯,不认我为主,我一怒之下将它宰杀。奇怪的是就在刚刚,它身虽已死,却认了人为主。我定睛一看,却是……”

  “是她。”

  “你知道三大仙土上的人,都叫我做什么?”

  “日。”

  “虽然难听,但我的确是这三大仙土唯我独尊之太阳。这十方天地的传说,总是一一应验,它既不认我为主,实在等它主人出现。当初我虽杀它,却不知它早已不在生死界内。它随主修炼,若是将来被它的主人带出轮回,释放至能之日,恐怕就是传说“吞食日月”之时!”

  段长生稚嫩的脸上,毫无表情:“师尊要我杀她夺狗。”

  “尽快罢,让她重入轮回,不要再见到那条死狗了……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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