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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0章 葬送的芙丽莲


  在古希腊人看来,死亡并非一个瞬间的结束,而是一场漫长、可见且必须体面完成的过渡。
  如果凝视瓶画上那些平静送别的场景,会发现他们很少描绘极度的惊恐。
  死亡的降临宛如箭矢。
  对古希腊人而言,死亡并非内在于生命,而是外部降临的神力。睡神(Hypnos)与死神(Thanatos)常被塑造成一对孪生兄弟,将亡者轻柔托起。荷马史诗中,英雄战死如“被无痛的箭矢击中”,强调的是死亡的洁净与无痛。与之相对,腐烂或无人埋葬是终极耻辱,灵魂(  psyche)若没有葬礼渡过冥河,将在河岸永远漂泊。
  冥府的秩序十分冰冷。
  荷马笔下的冥界极为冷酷:无论英雄或恶徒,死后都化作飘忽的幽影,在潮湿的旷野发出细微的呢喃。阿喀琉斯说宁愿在人间为奴,也不愿在冥府称王。直到公元前5世纪,受俄耳甫斯教影响,奖惩观念才逐渐萌芽——少数罪人(如坦塔罗斯)受罚,凡人接受秘密仪式后或可逃过轮回,但这是非主流。
  与此同时,他们也认为太过漫长的记忆会导致人脑的塌陷,葬送的芙莉莲属于是,曾经的喜怒哀乐变成了标本的集合,如果不是像是那种有着几个地质年代的寿命的精灵一样的长寿种,恐怕还真熬不过去。
  所以说在这么一个前提之下,人们对于死亡的看法是很坦然的,甚至是觉得这玩意儿死了好啊。
  三军列阵,随我战至最后一刻,自刎归天!.jpg。
  既然肉体消散后灵魂毫无分量,唯一不朽的就是名声。阿喀琉斯在命运岔路口选择短命但“流传万世的荣光”,这正是贵族价值观的核心:墓碑不是为了哀悼,而是为了向路人宣告“此人值得被记住”。竞技会冠军、战死者、献祭女儿的父亲——他们以非凡行为换取诗人口中的永恒。
  他们对于死亡是拥有着一种敬畏的情绪的,甚至是将其作为一种规定的课题,或者说每个人都必定会有的,最终的旅程在那死亡之前到来的一定是极乐,所以说有极乐世界之说,可他们对此却并不迷恋。
  希腊人并不“渴望”死亡。苏格拉底饮鸩前镇定谈论灵魂不朽,但仍嘱咐弟子向医神献祭一只公鸡——这是病人痊愈后的习俗。哲人的坦然来自对未知的谦逊,而非厌世。葬礼上,专业哭丧妇的哀嚎是仪式的必要环节,人们相信泪水是对死者最后的馈赠。
  当然也绝境中的反转。
  所谓弑亲与自尽。
  当荣誉无法保全时,死亡是最后尊严。索福克勒斯笔下的安提戈涅为埋葬兄长走向坟墓,欧律狄刻听闻儿子死讯拔剑自刎。悲剧英雄的死从不哀怨,而是主动完成契约。即便是疯狂的赫拉克勒斯,也像祭坛前的祭司般登上火堆,要求朋友点火——将自己献祭给命运。
  最打动人的或许是他们对待坟墓的方式。古希腊墓园紧邻城邦大道,行人会向墓碑倾斜一点油,或插一枝常春藤。这种日常的、不带恐惧的纪念,让生者与亡者保持恰好的距离。
  遗忘才意味着彻底死亡,而只要橄榄油的气味还在晨风中飘散,人就从未真正离去。
  尼伯龙根,死人之国。
  屏蔽门半敞着,像一排被人遗忘的肋骨。
  门上的线路图还在,那些站名被刮去大半,只剩一些偏旁部首,固执地贴在搪瓷板上。“站”字只剩“立”,“口”不知去了哪里。站台上的长椅翻倒了几张,不锈钢腿朝天翘着,釉面裂纹里长出细密的霉斑,灰绿色的,像一页页洇湿的旧病历。
  空气是沉下去的。没有风,只有某种缓慢的、地底特有的朽败气息——铁锈、机油、鼠粪,还有多年前某场暴雨灌进来、永远没排干净的水渍。积水在轨道凹槽里静卧着,表面浮一层虹彩,油膜似的,映着头顶几盏不肯灭的应急灯。灯光昏黄,照出悬浮在空气中的尘埃,一柱一柱,斜斜地立着,像透明的水族箱。
  轨道早已锈蚀。钢轨表面覆满赭红色的鳞片,轻轻一碰就簌簌剥落。枕木有的塌陷了,有的翘起一角,钉孔里积着黑色的陈垢。道砟石缝间,几株蕨类竟探出嫩绿的拳叶,在惨白的灯光下,绿得像谎言。
  站台尽头有辆清障车,不知停了多少年。驾驶座空了,方向盘上缠着不知谁留下的荧光背心,灰扑扑的,袖管垂下来,像在等待某只永远不会穿上的手。车头前灯碎了一边,玻璃碴散落在地,反着细碎的光。
  远处隧道深处传来滴水声。不紧不慢。二十秒一次。水珠在静默里积聚,胀大,然后坠下,在黑暗最浓稠的地方,砸出一小圈微弱的回响。
  像这城市被遗忘之后,还在勉强维持着的脉搏。
  此时此刻寂静无声,在经过了所有人的说辞之后,一切目标都指向了荷官,只要对方死了那么一切好说。
  “其实在遇到你之前,我就已经把你的同类给杀了。”
  林托微笑着说:“这么说起来倒是有点令人难以为情的,可是大概这就是我的忍道吧。”
  “去死。”
  下一刻,钢铁战衣上螳螂刀黑死剑迸射而出,一刀砍死了对方,就连空气都泛着腐败的气息。
  鲜血顺着镰鼬女皇的肩膀一路流到胯间,九个头颅,在短短的一瞬间,失去了所有的意识,垂落下来。可是这些鲜血还没有流到地上,就化为了某种类似于灰尘的东西,在空气里弥漫开来。
  万博倩和高幂瞳孔狰狞。
  这他妈才是真正的……巅峰智斗。
  ……
  与此同时,恺撒的那一边。
  恺撒走出首饰工坊时,午后的阳光正斜斜地打在胡同口的槐树上,碎成一地晃动的光斑。他站在台阶上,从皮夹克内袋里摸出那个罗盘。
  不是航海用的指南针。铜盘巴掌大小,边缘密密麻麻刻着天干地支,内圈是伏羲六十四卦,卦象之间嵌着细如发丝的银线,盘底隐隐可见洛书九宫。最奇的是那根磁针——人首蛇身,女娲像,细看眉目宛然,托在掌心时有极轻微的震颤,像是什么东西醒了。
  这东西是林凤隆老先生寄来的。随包裹附了张便条,蝇头小楷写着“前明万历钦天监监副所制,或可为君一用”,落款是重阳。恺撒查过,万历三十七年京师地动,钦天监测出西山有龙脉异动,这罗盘八成就是那时督造的。看风水的先生当年拿着它走遍燕云十六州,寻龙点穴、卜宅安坟,吃饭睡觉都搁在枕边,比学位证管用多了——没有学位证你还能编个简历,没有这罗盘,你都不好意思跟主家开口谈价钱。
  恺撒一手翻着泛黄的周易,一手托着罗盘往楼下走。牛皮靴踩在木楼梯上,每一声都像在敲更鼓。周围的人侧目看他,他权当没看见。一个年轻妈妈牵着孩子匆匆绕开,孩子回头,恺撒冲他眨了眨眼,孩子被母亲一把拽走。
  他其实是在定位王恭厂旧址。三百八十年前那场大爆炸,死了两万多人,尸体剥衣、铜钱熔化、石狮子飞出去五百米,至今没人说得清是怎么回事。恺撒觉得,林老先生把这东西寄给他,大概也不是为了让他看风水。
  一楼的掌声把他从万历年间拽了回来。
  他往楼下张望,然后看见一队皇帝摇摇晃晃地进了婚庆大厦。打头的那个仰头看见他,龙袍下摆一撩,三步并作两步蹿上楼梯,圆框老墨镜往下一扒拉,露出两张熟面孔。
  “嗨!恺撒!你也在这里!”
  恺撒真想捂脸说我不认识你。
  三四十个洋人,清一色明黄龙袍,领口绣着五爪金龙,底下蹬着老北京布鞋,头上顶着东珠顶戴,茶色墨镜齐刷刷架在鼻梁上。走路的姿势是从电视剧里学来的方步,一步三晃,喜笑颜开,龙袍袖子甩得像水袖。知道的说是混血种BJ旅游团刚逛完故宫纪念品商店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婚庆大厦搞的什么“洋人穿龙袍半价”促销活动。
  为首那个是唐森,芝加哥做建筑业的混血种,祖上有条中国血统,就觉得自己该是半个北京人。加图索家族跟他有过几次业务往来,恺撒在家族酒会上见过他——那时他穿西装,恺撒觉得他还挺正常。
  “嗨!唐森!你好!”恺撒张开双臂,拥抱这位龙袍加身的熟人。唐森的顶戴硌着他下巴,龙袍面料是那种廉价的仿真丝,手感像窗帘布。
  “哦!我们团购的!很便宜!”唐森正了正被撞歪的顶戴,眉飞色舞,“我们的一位朋友——你见过的,约翰,做红酒进口那个——他看上这次的导游女孩了,非常浪漫!我们今天是来选中式婚纱的!”
  他热切地看着恺撒,“你也是来选中式婚纱?”
  恺撒张了张嘴。
  “我没有女朋友。”恺撒尴尬地笑了笑。
  “这可真是悲哀啊,你以后是不是只能娶家族指定的新娘了?”
  “那可不一定。”恺撒扬起下巴,那种加图索家特有的、仿佛天生就该发号施令的神情又回来了,“说不定我会在婚庆大厦门口捡一个。”
  唐森把墨镜推上去,镜腿架在东珠顶戴边缘,发出细微的塑料摩擦声。他眯起眼睛,用一种打量赝品古董的眼神从上到下扫了恺撒一遍。
  “捡?你?”他拖长了调子,“恺撒·加图索,芝加哥酒会上你身后永远跟着至少三个穿黑西装的,你往那儿一站,姑娘们看你像看拍卖图录——知道价签,够不着。”他顿了顿,龙袍袖子一甩,“捡?你连弯腰的机会都没有。”
  恺撒没接话。他低头翻着手里的罗盘,拇指摩挲那根人首蛇身的磁针,女娲像在他指腹下微微发热,像某种古老的脉搏。
  “况且,”唐森凑近一步,压低声音,墨镜滑到鼻尖,露出一双灰蓝色的眼珠子,“你们这种家族,不都得娶什么北欧公主、石油王国女继承人?《小美人鱼》看过吧?海底巫女把尾巴剪成腿,走一步疼得像踩刀尖——你们家给你指定的那位,是不是也这样?”
  “你说反了。”恺撒抬起头,神情平静,“是她嫁给我,不是嫁给你。你操什么心。”
  唐森噎了一下。身后那三四十个龙袍团员已经围了上来,有的在翻看橱窗里的龙凤褂,有的举着手机跟塑料模特合影,还有两个蹲在地上研究长椅扶手上那对铜制喜鹊。约翰——那个做红酒进口的——正趴在收银台边,努力用谷歌翻译跟店员解释“秀禾服和龙凤褂的区别”,店员的表情像在听外国友人咨询殡葬用品。
  恺撒刚想继续说点什么。
  就在这时,他愣住了。
  罗盘一直很安静。从首饰工坊出来,女娲针只是微微颤动,像在梦里翻身。可此刻,磁针忽然高速旋转起来,人首蛇身的女像转成一圈残影,铜盘发出极轻的嗡鸣,像一枚被拨动的音叉。
  脚下的地磁变了。或者说,有什么东西从地底醒来了。
  唐森凑过来,龙袍袖子扫过罗盘边缘,金线蹭得铜盘铮铮响。“哦!这是什么?”他好奇地探头,茶色墨镜滑到鼻尖,露出一双蓝眼睛,“是因为我们来了它很高兴,所以转得那么快么?”
  他对自己这个幽默显然很满意,回头冲楼下喊:“嘿!大家看!恺撒的指南针在给我们鼓掌!”
  楼下一片欢呼,有人举起龙袍袖子挥舞。
  恺撒低头看着那根疯转的女娲针,盘面上的六十四卦在阳光下明明灭灭。三百八十年前那场大爆炸,半径七百五十米内房屋尽毁,尸体皆裸,天启皇帝唯一的儿子在爆炸中受惊夭折。史书上写“天色昏黑如夜,震声如霹雳,烟尘障空,白昼晦冥”。
  那东西至今还在。
  他抬起头,面色凝重:“不。它的用途似乎不是测你们这群二百五的密集度。”
  这他妈是……
  大地与山之王来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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